价值1万8的人造草坪被偷偷拉走,竟铺在这里...

推广 2019/9/6 19:30:28
河北邢台市的宗先生是某足球俱乐部的成员,今年4月底,俱乐部举办了一场室外足球比赛。但在撤场地的时候,却发生了意外。
宗先生说,“4月30日晚上6、7点钟开始撤场,工人师傅第一趟是把围栏拆了拉到仓库,一个小时左右回来后,发现草皮被割破了,还少了一部分。”他们发现之后就马上打电话报警了。
据宗先生介绍,一共将近260平米的人造草坪,破坏了120平米,偷走了60多平米,价值约18000元。
宗先生调取周边的监控发现,当晚8点多,一男两女将草皮破坏,并用皮卡车将草皮运走。
事件发生后,宗先生并没有放弃,还不时开车到事发地点周围,想寻找线索。几天之后,竟在一个汗蒸养生馆的门前发现被盗走的草皮。
草皮找到了,本以为事情能顺利解决,没想到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让宗先生很无奈。“我们认为是很明显的盗窃案,派出所说要按照侵占来定。”派出所让他等着,等待协调赔偿的结果。
可一个多月过去了,宗先生没有得到派出所任何答复。
6月份,记者来到邢台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火炬大街派出所,并联系到了负责这一案件的民警陈国奎,他表示其实这一案件早已经按照盗窃受理。
既然早在今年的5月3日派出所已经按照盗窃正式受理,那当事人为何没有得到正式的回复呢?
陈国奎表示,“因为这个立案回执应该该案立案以后,由报警人当场签字,当时来派出所做笔录的,不是报警人本人,所以说当时派出所就没有给这个宗先生出具受案回执,直到2019年6月13日,马先生到派出所做完笔录之后,受案回执一并由马先生本人签字。”
陈国奎介绍,之前案件是按照治安案件受理,目前涉案物品刚刚做完价格评估,是否转为刑事案件还需要进一步的核查。
按照盗窃受理,也不一定最后就认定为盗窃,还需要司法机关的认定,但是程序就是程序,走到哪一步了,至少在当前阶段是如何受理的,当事人都有知情的权利,在司法实践中含糊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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