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出政府采购法

推广 2019/1/11 21:47:41
江苏省财政厅发布《关于印发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苏财购〔2018〕51号》。

其中明确给出:
工程预算100万元以上(其中:400万元以上执行《招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集中采购目录以外20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
分散采购应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由采购人按规定自行组织采购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包括有政府采购代理资格的社会代理机构)代理采购。
从2019年1月1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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