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3月1日起,上海五大事项将纳入《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

推广 2018/12/3 21:14:48
目前,申城1.8万多个住宅小区,渐次进入大修期,受夏季台风暴雨天气影响,外墙雨水渗漏等情形时有发生。依据修改后的《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
一、水泵、水箱(池)故障,影响正常使用;
二、电梯故障,电梯专业检测机构出具整改通知书要求停运;
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损坏,消防部门出具整改通知书;
四、外墙墙面、建筑附属构件有脱落危险,经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证明;
五、屋顶或外墙渗漏等情况,严重影响房屋使用,经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证明。

值得一提的是,在立法调研过程中,有基层单位提出,建筑附属构件存在脱落风险的情形,也应当纳入物业及时维修的范畴。就此,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审议认为,建筑附属构件脱落对市民人身财产安全存在重大威胁,将其列入物业紧急维修范畴,具有合理性。

政府代为维修“有前提”



假如房屋发生紧急维修情形,需要使用专项维修资金,接下来,一系列流程如何操作?条例明确了两种情形——

第一种,业主大会成立前,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持有有关材料,报房管机构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维修、更新费用经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审价后,报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在专项维修资金中直接列支。

第二种,业主大会成立后,物业服务企业或自行管理执行机构应当持有关材料向业委会和物业所在地房管机构报告,并向业委会提出列支专项维修资金的申请,经业委会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维修、更新费用经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审价后,在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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